信息来源:司法局 发布日期:2017-08-28 编辑:网站管理员2 点击:
次
【概况】 托里县司法局是托里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,组建于1980年11月,始称托里县司法行政科,1984年3月改称为托里县司法局。2014年内设基层科、普法办、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服务所、公律科、法律援助中心等科室,全县设司法所7个,律师事务所1个,法律服务所2个,建所率、合格率均达到100%。现有司法行政干警25人,(其中1名工勤编制)少数民族干警14人;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名(全部为乡镇编制或聘用人员);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律师6人,公证员3人。
【人民调解】 2014年,县司法局重点对全县各乡镇、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,有效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、队伍、制度、场所、业务等规范化建设。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,有效提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,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。共完成人民调解案件379起,比上年上升70%,调解成功率为100%。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,进行分析研判,做到及早发现,提前介入,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起到人民调解的预测、预警、预报、预防的“四预”作用。采取先培训骨干,再全面宣传的方式,对《人民调解法》进行广泛的宣传培训。对首批下派参加“访惠聚”的工作组成员320余人进行了《人民调解法》和相关调解技能的培训,还先后在6个乡镇开展《人民调解法》专题培训,重点加强少数民族调解员的培训,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(次)。全年审核发放2013年度案件调解补贴5 510元;2014年度案件调解补贴6 075元。
【普法宣传】 2014年,县司法局围绕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积极开展“法治六进”工作。一是加大普法检查力度。主要结合“冬不拉”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,将少数民族区域和人群的普法宣传作为重点,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全年开展普法宣传11场(次)。先后组织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各乡镇、社区“送法下乡”。根据新疆实际,针对各乡镇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展“抵御极端宗教思想渗透”法制专题讲座,让群众知法、守法,自觉远离极端宗教,并重点印制哈语普法宣传材料4万余份。邀请自治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普鲁加甫同志对全县县、科级干部开展法制宣传讲座。并将普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,起草“普法工作考核细则”,将执法单位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责任纳入考核,列出各单位“执法目录”和“学法目录”,把各单位法制宣传和组织学法两项任务作为考核普法工作的抓手。已对全县7个乡镇、100多个机关、单位、学校、企业等进行普法责任考核,推动了普法工作开展,为”六五“普法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【安置帮教】 2014年,县司法局共有安置帮教对象96人,帮教率为100%,无脱管、漏管现象,重新犯罪控制为零。在日常的管理帮教工作中,在日常的管理帮教工作中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,把好“六关”(衔接关、救助关、摸排关、安置关、帮教关、管理关)。重点加强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的日常管理,建立安置帮教管理平台,及时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。与团委联合开展与未成年子女“牵手行动”,加强对5名刑释解教未成年人和20名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走访关注,在心理上关心他们,在生活上帮助他们。7月18日,组织服刑人员子女、刑满释放创业典型专程赴乌苏监狱开展社会帮教,为监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、早日出狱带去家乡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家庭的呼唤,帮教效果十分明显,受到监狱的高度好评。
【法律服务】 2014年,县司法局重点整顿法律服务市场,对软弱涣散的托里镇法律服务所做出代管半年的决定,并先后组织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讲座8场,协助基层乡镇、社区处理一些信访矛盾纠纷,取得良好社会效益。上半年,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案件74件,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21件。在全县开展公证、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进乡镇、进社区“四个一”活动,为每个乡镇和社区帮联1名法律联络员,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,并在乡镇醒目位置悬挂联络公示牌,上门为广大农牧民提供法律服务,实现法律服务数量质量双提升。全年公证处、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服务所共开展“送法下乡”等活动16场,解答法律咨询1 520余人(次),慰问贫困户11户,帮扶资金3 000余元。
【公证工作】 2014年,县司法局采取“一人多岗”,互相兼职、互相协作的方法,将局内3名正式干警兼职配备到公证处,从事收费、受理辅助工作,并聘用1名见习生专职负责公证文书送达和档案管理工作。通过人员优化组合,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。加强内部业务管理,公开收费标准、办事流程,为公证处配备身份证扫描仪、高拍仪、录音笔设备,提高公证工作效率和质量,让群众更方便、更满意。全年受理公证151件,其中,经济类32件,民事类119件。
【法律援助工作】 2014年,县司法局对残疾人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提供优先受理服务;对不同类型的法援案件实行“听庭制”,掌握案件审理的程序和结果;印制民汉双语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万余份,组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7次,做到只要开展法制宣传,必定将法律援助政策作为一项宣讲内容,让更多的党员、干部和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惠民政策,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。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件,比上年同期增加36%,法律援助的影响力明显提升。
【基层司法所“绩效考核”】 2014年,县司法局针对各科室与司法所的职能重点不同的特点,先后制定《托里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绩效考核办法》和《托里县司法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》,配套制定《考勤制度》和《全员办信息制度》,根据乡镇和科室工作侧重不同,列出不同的考核指标,实际季考年评。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,每季度对7个乡镇司法所检查一次,检查结果与季度经费挂钩,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;对机关科室实行季度综合考核,把业务完成情况、信息完成情况、考勤情况、科室卫生情况等做为考核的主要内容,每季度评出先进科室。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,在机关科室和乡镇司法所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,有效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,工作作风明显好转,推动各项工作开展。全年对七个司法所共考核四次,按照考核分值下拨经费1.092万元。